->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分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公开增发的股票,也可参与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但不从二级市场主动买入股票和可转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因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公开增发的股票、持有的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及其股票派发,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资产(不含现金)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在本基金的开放期间,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央行票据等流动性良好的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因参与一级市场申购(含可转债、可分离债券)或公开增发、债转股等原因获得、持有的股票、权证、可转债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90个交易日内卖出。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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