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含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等)、应收申购款等。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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