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公告
2006-12-19
 

    《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12月15日正式生效。根据《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6年12月22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本基金的基金代码为290004。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人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了解基金申购事宜。

    3、本公告仅对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2006年1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根据《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将另行公告。

    一、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二、日常申购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三、日常申购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账户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万,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日常申购费率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的形式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为四档,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500万                固定收取1000元/笔
        200万元≤申购金额<500万元           0.8%
        50万元≤申购金额<200万元            1.2%
        申购金额<50万元                     1.5%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3、各销售机构在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开通各类电子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电子交易方式适用的申购费率可不受上述费率结构限制,具体费率由基金管理人与各销售机构约定。

    五、本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F

    电话:021--50372149, 50372168-626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广成街4号306室

    电话:010-66215978

    2、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

    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七、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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