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锐懿资产-广发银行-新华系列1号专项资管计划”的备案手续已办理完毕,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该资产管理计划已定向投资于新华信托-北京宝日汽车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该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已公告与2013年7月11日成立生效,《锐懿资产-广发银行-新华系列1号专项资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亦正式生效。
本计划存续期为2013年7月4日至2015年7月11日。
根据本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本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为委托贷款终止日(即2015年7月11日)。资产管理人将在收到该信托投资收益款日起3个工作日内拟定收益分配方案,并由资产托管人复核及支付;于收到该信托投资收益款起7个工作日内,将向持有当期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资产委托人分配当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