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懿资产-民生总营-方正东达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成立公告
2013-09-13
 

    锐懿资产-民生总营-方正东达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已办理完毕,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锐懿资产-广发银行-方正东达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自2013913日起正式生效。

    本计划存续期自2013913日始,不超过2年(若本计划投资的信托计划等投资标的提前终止的,则资产管理人也将终止本计划;若本计划投资的信托计划等投资标的延期的,则本计划也将随之顺延,直至本计划投资的信托计划等投资标的终止时本计划终止)。

    根据本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在本计划收到所投资信托计划等的收益分配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收益分配。信托计划受托人于信托利益计算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分配当期信托利益(信托收益的核算日分别为每自然季末月的第20日及信托终止日)。

 特此公告。

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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