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懿资产-国风橡塑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已办理完毕,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锐懿资产-国风橡塑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自2014年6月24日起正式生效。
本计划存续期自2014年6月24日始,若本计划投资的信托计划等投资标的提前终止的,则资产管理人也将终止本计划;若本计划投资的信托计划等投资标的延期的,则本计划也将随之顺延,直至本计划投资的信托计划等投资标的终止时本计划终止。
根据本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在本计划收到所投资信托计划等的收益分配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收益分配。信托计划受托人于当期信托计划成立后每满3个月的对应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分配当期信托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