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懿资产-民生总营-东方园林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于2013年12月6日正式成立。根据该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条《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之约定以及融资方东方城置地实业有限公司要求,该计划于2014年7月13日终止并于次日还本付息。计息截止日为2014年7月13日。
资产管理人将在收到该收益款日起3个工作日内拟定收益分配方案,并由资产托管人复核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持有当期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资产委托人分配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