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锐懿资产-京锐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4月11日正式成立。根据该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二条《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和编号为锐懿-京锐01-2014-086《项目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第3.2.1.1条之约定,以及融资方重庆巴南经济园区建设实业有限公司要求,计划于2014年8月31日终止并于次日还本付息。计息截止日为2014年8月31日;
2、本次回购价款为该项目收益权总体的50%,其回购价款为:2亿元×(1+12%)×自资管计划成立日起至资管计划终止日的实际天数÷360+60万元+4亿元×0.02%×自资管计划成立日起至资管计划终止日的实际天数÷360;
3、本计划在向优先级投资人分配完毕并扣除管理费、托管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后,剩余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按原状分配予次级委托人重庆巴南经济园区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4、资产管理人将在收到该收益款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优先级投资人分配相应的投资本金和收益;
5、分配完毕,锐懿资产-京锐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