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应对债转股企业设立负面清单
证券时报 2016-06-24
 

国务院新闻办昨日就中国债务率分析及对策有关情况邀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央行、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举行吹风会。会上,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孙学工表示,我国当前总体债务规模和杠杆率水平并不高,在主要经济体中,总体债务水平属于中等水平,但我国杠杆分布不均衡,非金融企业相对偏高,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对于如何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孙学工认为应综合施策,首先在宏观上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如果宏观大局不稳,企业经营状况就会恶化,杠杆率还会上升。其次,策略上有序渐进去杠杆,杠杆上得过快有风险,去得过快也可能带来新的风险,要先将债务增量控制住,再稳步推动杠杆率绝对水平的下降。第三,治本之策是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如通过简政放权、国企改革、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等方式,释放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

值得注意的是,孙学工还提到要“结构上优化杠杆分布降低企业杠杆”,政府和居民部门可以适度加杠杆,帮助企业部门去杠杆。

作为化解非金融企业债务水平的一种方式,债转股一直备受关注,孙学工透露,债转股目前正处于研究论证阶段,尚未正式出台。

孙学工称,根据研究,要推动这项政策实施,有几个基本要点必须把握。首先,债转股一定是市场化、法治化,它是整体降杠杆综合性措施之一。“降杠杆有很多措施,债转股只是其中之一,总体降杠杆是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也是要遵守这个原则。”孙学工称。

其次,提到债转股,大家很容易联想到1999年的政策性债转股;但这次如果推动债转股,会与上一次有很大不同。这次最主要的特点是,债转股的企业对象应完全由市场主体自己选择,不像上次是政府指定的企业范围。

“不过,也应该对债转股对象企业设立红线或者负面清单,对于僵尸企业、有失信记录的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会严禁列入到债转股的对象,这是非常明确的。”孙学工说。

第二点不同是,上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是按照银行债权的账面价值接收坏账,并没有打折接收,也没有做损失处理;而这次债权转让的价格应该完全由市场主体基于真实价值协商处理,对债权转股权进行市场化定价,并且后期股权也应选择市场化退出手段。

第三点不同是,上一轮政府有损失的兜底责任,不管最后损失多少,由财政部来买单,“这次债转股在市场化条件下不应该有这样的兜底存在,应完全由市场参与方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来确定转股的价格。”孙学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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