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税改试点下月起扩围九地 各地细则将出台
证券时报 2017-11-29
 

据经济参考报消息,12月1日起,我国水资源税改将扩围至北京、天津等九地。专家指出,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扩围,其生态意义远大于税收意义,旨在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有利于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减少不合理用水需求。

就影响而言,费改税后,一方面,居民、一般工商业企业、农民用水负担不增加,另一方面,超采区取用地下水、超计划用水加倍征税,在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的高耗水企业,以及高尔夫、洗车、洗浴等特种行业用水负担会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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