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2019年检察机关办理涉毒洗钱犯罪50余件
中国新闻网 2020-06-29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6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元明就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回答记者提问表示,2019年,检察机关办理涉毒洗钱犯罪50余件,对毒品犯罪分子逃匿、死亡的案件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5300余万元。总的来看,这一类犯罪与毒品犯罪总数相比还比较少,与涉毒洗钱犯罪隐蔽、查处难度大等因素密切相关。

元明指出,毒品犯罪是典型的逐利型犯罪,犯罪分子获取巨额利润后,往往通过各种洗钱手段转移、清洗犯罪所得及收益。因此,对毒品犯罪打财断血,摧毁其经济基础尤为重要。最高检高度重视涉毒洗钱犯罪检察工作,今年4月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涉毒反洗钱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最高检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组织培训等方式指导各地加大涉毒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

涉毒洗钱犯罪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洗钱方式多样。犯罪分子通过金融机构或者投资来清洗毒资,有的还利用伪造商业票据、信贷回收、期权等进行洗钱。近年来通过网络赌博、虚拟货币进行洗钱的也越来越多。二是洗钱日趋隐蔽化。犯罪分子转移或隐匿资金,使毒品犯罪收益和正常经营活动获取的利益融合在一起,致使涉毒资产性质、数额不易认定。三是犯罪组织严密。涉毒洗钱活动从分散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活动已逐步演变为具有专门分工、组织严密的运作体系,其中有的人具备金融和法律等专业知识。 

元明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涉毒反洗钱检察工作的领导。全国检察机关要在最高检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形成全国一盘棋,扎实开展工作,深化打击洗钱犯罪和毒品犯罪并重的办案理念,加大涉毒洗钱犯罪的查处力度。

二是提高涉毒资产审查认定的能力和水平。对于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做好提前介入,引导对涉毒资产的查证,扎实做好证据收集及保全工作。坚持全面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审查涉毒资产来源、用途和权属情况、与毒品犯罪的关联性等,准确认定洗钱罪,提升打击涉毒洗钱犯罪的效果。

三是加强与公安、法院、反洗钱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完善案件通报、联席会议、联合培训等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建立反洗钱资金监测模式,加强资金往来情况分析,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的监管。对洗钱犯罪的主观明知认定等问题统一执法标准,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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