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2004-05-21
 

基金发起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登记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
交通银行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重要提示
1、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 69号文批准。
2、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自2004年5月24日起至2004年 6月24日止,通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网点(上海、北京理财中心)和公司网站(www.ftfund.com) 、中国光大银行的代销网点以及交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代销网点,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非限量公开发售。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官证、文职证、军官离休证等的中国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5、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基金发行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在本公司的直销网点(上海、北京理财中心)和公司网站、中国光大银行的代销网点以及交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代销网点办理,一次性完成。
6、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7、代销网点和网上交易投资者每个基金账户最低认购金额为5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金额每次不低于500元人民币;直销网点(上海、北京理财中心)每个基金账户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金额每次不低于500元人民币。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单位,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8、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发行期内发生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从认购费中列支,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9、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上海、北京理财中心,本公司网站)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由本公司和本公司委托的其他机构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成立后到原认购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0、本公告仅对“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4年5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tfund .com)、中国光大银行网站(www.cebbank.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直销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566)及直销专线电话(上海:021-50372149;北京:010-66215978)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3、如遇突发事件,本公司将对以上设立募集期的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单位面值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发行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六)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直销: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北京理财中心以及公司网站:
1、上海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 50372149
传真:021- 50372269
联系人:沈斌
2、北京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成街(金融街)4号306室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10-66215978
传真:010-66215968
联系人:王惠玲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咨询电话:021-38784566
交易网址:www.ftfund.com
代销:
1、中国光大银行:
在以下30个城市的371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哈尔滨、深圳、上海、青岛、大连、长春、重庆、广州、昆明、武汉、烟台、海口、厦门、福州、成都、苏州、沈阳、宁波、合肥、太原、天津、南京、郑州、杭州、济南、西安、长沙、南宁、石家庄。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拨打光大银行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95或登录光大银行网站www.cebbank.com。
2、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在以下110个城市的分支机构指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南京、沈阳、重庆、江津、武汉、郑州、广州、顺德、南海、西安、北京、天津、青岛、深圳、遵义、大庆、常州、武进、嘉兴、海宁、福州、福清、长春、哈尔滨、阿城、贵阳、海口、三亚、琼山、济南、无锡、江阴、宜兴、温州、合肥、长沙、兰州、厦门、宁波、慈溪、奉化、余姚、扬州、乌鲁木齐、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石家庄、鹿泉、昆明、玉溪、南通、太原、晋城、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成都、都江堰、南宁、徐州、芜湖、镇江、丹阳、鞍山、延边、宜昌、岳阳、潍坊、淄博、威海、烟台、济宁、泰安、唐山、包头、攀枝花、南昌、大连、辽阳、洛阳、抚顺、吉林、秦皇岛、丹东、锦州、柳州、黄石、新余、九江、中山、桂林、湖州、泰州、靖江、景德镇、安庆。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点:
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8个主要城市的160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点:
在以下48 个主要城市的90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6250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5、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点:
在以下22个省、市,69个主要城市的12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郴州、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昆明。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点:
在以下63个主要城市133家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南海、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详情请咨询广
广发证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0-87555888-875、895。
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点:
兴业证券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顺德、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8、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点: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4 个城市的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福州、桂林、柳州、南宁、玉林、上海、深圳、杭州、苏州、天津、武汉、成都、西安。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北京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10-68431166-801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点: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8 个城市的37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长沙、杭州、抚顺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0、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在以下7个省、3个直辖市的23个城市3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广州、深圳、沈阳、北京、天津、泉州、绍兴。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泰证券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1、汉唐证券
在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14城市的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贵阳、南京、蚌埠、常州、成都、广州、深圳、湛江、番禺、佛山、茂名、海口。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汉唐证券咨询电话:0755-2693620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在以下20个主要城市的30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上海、杭州、北京、广州、南京、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长沙、岳阳、成都、西安、哈尔滨、乌鲁木齐、济南、天津。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湘财证券开放式基金热线电话:021-6886502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4个城市的40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青岛、淄博、烟台、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证券电话:010-8486481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4、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59 个城市的167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东莞。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5、其他代销机构
在发行期内新增加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上述销售网点及联系方式(除已经提供外)详见各销售机构在地方媒体刊登的公告。
(七)发行时间
本基金发行时间为2004年 5 月24 日至2004年6 月24 日(中国光大银行代销网点、本公司直销网点和公司网站周六、日不休息,其他销售网点周六、日休息)。
(八)募集期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自2004年5 月24 日起,本基金开始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至2004年6 月24 日止,若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即基金净认购金额超过2亿元且认购基金的投资者超过100人,下同),本基金将宣布成立;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本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九)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费率分为两档:一次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用)1000万元以下的,认购费率为认购金额的1.0%;一次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用)超过1000万元(包括1000万元)的,认购费率不超过1.0%。
其中: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每份基金单位面值
基金单位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认购资金在基金发行期截止日前形成的利息(起息日为认购资金达到认购专户当日,按同业存款利率计算,其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认购份额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基金单位面值
例一:某投资者在基金发行期投资10,000元认购泰信先行策略基金,认购资金利息为7.13元。基金依法成立时,该投资者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0元×1%=10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元+7.13元-100元=9,907.13元
认购份数=9,907.13元/(1.00元/份)=9,907.13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泰信先行策略基金,可得到9907.13份基金单位。

二、发行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次基金的发行,在发行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期发售。
(二)本公司直销网点(上海、北京理财中心)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三)在中国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代销机构的各代销网点可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500元人民币以上的认购申请。追加认购金额每次不低于500元人民币。本公司网站可接受个人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在500元人民币以上的认购申请。追加认购金额每次不低于500元人民币。
(四)直销基金账户可以在所有直销网点进行通买通卖。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到当地中国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代销机构的各代销网点以及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办理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500元。认购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也可到本公司直销网点(上海、北京理财中心)认购。
(一)中国光大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认购时间为2004年5月24日至2004年6月24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不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阳光卡/开立基金账户/登记基金账户:
投资者通过中国光大银行买卖开放式基金时,应首先开立一张个人阳光卡(如已有阳光卡,可延用原卡),并在阳光卡柜台办理资金账户签约手续,指定该阳光卡为客户基金交易的指定资金账户,然后通过光大银行柜台到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开立或登记基金账户(开立基金账户指客户以前没有该注册登记机构下的基金账户的情况;登记基金账户指客户以前曾在其他代销或直销机构开立该注册登记机构下的基金账户,不可重复开户,但可通过登记基金账户交易在光大银行办理基金业务),上述三步可在同一柜台一次完成。
①申办条件:
个人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户口簿、回乡证)可在光大银行代销网点申请办理账户签约及开立基金账户手续。
②须提供的材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b、本人阳光卡(不限本、异地卡)。
③申请手续:
a、客户申请在光大银行签约,须携带所需材料,到光大银行代销网点,先详细了解签约、开户有关规定;
b、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各栏内容(签约和开基金账户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提交代销网点阳光卡柜台;
c、客户根据柜员提示,输入阳光卡密码;
d、客户办理签约和基金账户开户交易成功后,认真核对柜台返回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打印内容,签字确认后将客户回单联及阳光卡妥善留存。
(2)、客户资料变更:
客户若有地址、电话等任何开户时提供资料的变动须及时前往光大银行开卡行办理客户资料的变更手续;客户办理客户资料变更应提供的材料:
①客户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投资者基本信息修改申请单》;
②客户已签约阳光卡;
③如果变更内容涉及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要素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认购:
认购指开放式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募集时,投资者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客户可在基金认购期认购光大银行代销的开放式基金。
①客户认购基金须提供的材料:
a、客户已签约的阳光卡;
b、《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
②办理手续:
a、客户携带所需材料,到光大银行代销网点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送交阳光卡柜台;
b、确保阳光卡主账户内有足够的余额;
c、根据柜员提示输入阳光卡密码;
d、交易成功后对柜员返回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打印内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客户回单联及阳光卡妥善保管;
e、基金成立后规定日期始,客户可以到银行网点或自助设备上打印交割单。
(4)、申购:
基金首次发行完成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的行为。客户可在基金申购开放日申购光大银行代销的开放式基金。
①客户申购基金需提供的材料:
a、客户已签约的阳光卡;
b、《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
②办理手续:
a、客户携带所需材料,到光大银行代销网点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送交阳光卡柜台;
b、保证阳光卡主账户内有足够的余额;
c、根据柜员提示输入密码;
d、交易成功后,对柜员返回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打印内容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将客户回单联及阳光卡妥善保管;
e、T+2日起,客户可凭阳光卡到交易网点或自助设备上打印交割单。
(5)、赎回:
指投资者申请向基金管理公司卖出基金单位的行为,客户可在基金赎回开放日赎回光大银行代销的开放式基金。
①客户赎回基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a、客户已签约的阳光卡;
b、《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
②办理手续:
a、客户携带所需材料,到光大银行代销网点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送交阳光卡柜台;
b、保证基金账户内有足够的可用余额;
c、根据柜员提示输入密码;
d、交易成功后,对柜员返回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打印内容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将客户回单联及阳光卡妥善保管;
e、T+2日起,客户可凭阳光卡到交易网点或自助设备上打印交割单。
(6)、查询:
客户可以向光大银行代销网点查询阳光卡账户及基金账户的有关信息,也可查询基金历史交易信息。办理查询,客户须出示本人阳光卡。另外,客户还可以通过光大银行电话银行系统、网上银行系统和自助查询终端查询委托及成交等信息。
基金名称: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290002
(二)交通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以下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泰信基金账户即可);
(2)开立泰信基金账户(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泰信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立泰信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注意事项
(1)没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全国各大证券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各大代销证券公司适用,包括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华夏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北京证券、东方证券、华泰证券、汉唐证券、湘财证券、中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大证券公司基金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年5月24日至2004年6月24日9:30-15:00,国泰君安等部分证券公司在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资金账户卡;
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投资者填妥并提交《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同时办理认购手续。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四)欲在本公司直销网点(上海、北京理财中心)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金额需在50万元以上)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认购时间为2004年5月24日至2004年6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中午不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账户一: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6084-00410000871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3290000510
账户二: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654-8180-11159528025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290003791
账户三: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2029190258039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290020294
账户四: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190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290061008
账户五: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44619-0404000009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5290002211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
③投资者任一储蓄帐户凭证原件
(五)、通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认购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认购时间为2004年5月24日至2004年6月2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24小时服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ChinaPay)用户可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根据提示进行开户,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立即进行网上认购;
(2)已开立直销帐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开通网上交易进行网上认购;
(3)请同时参照本公司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上的《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业务;
(4)网上交易咨询电话:021-38784566。
3、注意事项:
(1)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8008203816。
(2)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和银行规定收取的转账费用,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中国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华夏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北京证券、东方证券、华泰证券、汉唐证券、湘财证券、中信证券和中国银河证券等代销机构的指定基金代销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500元,如果机构认购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网点(上海、北京理财中心)办理。
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见下文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一)本公司直销网点
1、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
上海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 50372149
传真:021- 50372269
联系人:沈斌
北京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成街(金融街)4号306室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10-66215978
传真:010-66215968
联系人:王惠玲
2、开户及认购的时间:认购时间为2004年5月24日至2004年6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中午不休息)。
3、开户及认购程序
(1)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账户一: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6084-00410000871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3290000510
账户二: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654-8180-11159528025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290003791
账户三: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2029190258039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290020294
账户四: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190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290061008
账户五: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44619-0404000009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5290002211

(2)到网点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印鉴卡一式三份;
④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⑤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⑥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④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4、注意事项:
(1)若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在发行期截止日下午4:3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机构投资者无效认购的资金将于基金成立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帐户。
(二)在中国光大银行代销网点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年5月24日至2004年6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4:3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需事先在光大银行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2)投资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到资金账户开户柜台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开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a、企业法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c、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并载有授权委托事项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
(3)投资者办理认(申)购手续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a、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并载有授权委托事项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
b、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c、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委托单》;
d、转帐支票(为在本营业机构开立的结算账户的转帐支票)。
3、赎回程序:
a、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并载有授权委托事项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
b、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c、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委托单》。
4、注意事项:
投资者需到资金账户开户机构办理基金业务。
基金名称: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290002
(三)在交通银行代销网点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泰信基金账户即可);
(2)开立泰信基金账户(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泰信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开立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注意事项:
(1)机构资金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全国各大证券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各大代销证券公司适用,包括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华夏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北京证券、东方证券、华泰证券、汉唐证券、湘财证券、中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大证券公司基金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年5月24日至2004年6月24日9:30-15:00,国泰君安等部分证券公司在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①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五、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如果通过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托管银行办理有关业务,该托管银行须提供在中国大陆的营业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以及托管协议复印件,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以及相关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并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3)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5)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
(7)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并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和资金划拨等事项参照境内机构投资者办理。
六、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形成的利息(起息日为认购资金达到认购专户当日,按同业存款利率计算,其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在本基金成立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行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七、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基金发行期结束之后,由中国光大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基金符合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成立公告。若基金不符合成立条件,基金发行期将延长至三个月。若三个月内基金符合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成立公告。若三个月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本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八、本次发行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发起人
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法定代表人:朱崇利
总经理:高清海
成立日期:2003年 5 月 8 日
电话:(021)50372168
传真:(021)50372197
联系人:沈斌
(二)基金管理人
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法定代表人:朱崇利
总经理:高清海
成立日期:2003年 5月8日
电话:(021)50372168
传真:(021)50372197
联系人:沈斌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成立时间:1992年8月
注册资本: 82.17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股份制商业银行
营业期限: 持续经营
电话:010-68561041
传真:010-68561260,010-68561290
联系人:刘静
客服电话:95595
网上银行:www.cebbank.com/www.95595.com.cn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法定代表人:朱崇利
总经理:高清海
成立日期:2003年5 月 8 日
电话:021-50372149
传真:021-50372269
联系人:沈斌
2、代销机构:中国光大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成立时间:1992年8月
注册资本: 82.17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股份制商业银行
营业期限: 持续经营
电话:010-68561041
传真:010-68561260,010-68561290
联系人:刘静
客服电话:95595
网上银行:www.cebbank.com/www.95595.com.cn
3、代销机构:交通银行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 方诚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王玮
4、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5、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李莹莹
6、代销机构: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6621
联系人:权唐
7、代销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
法定代表人:陈云贤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8、代销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 0591-7541467
传真: 0591-7546058
联系人:潘峰
9、代销机构: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0层
电话:010-68431166
客户服务电话:010-68431166-8010
联系人:文晓波
公司网站:www.bjzq.com.cn
10、代销机构: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客户服务号:962506
电话:62568800-3019
联系人:盛云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11、代销机构: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82、721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联系人:张雪瑾、袁红彬
12、代销机构: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克龄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4、25层
电话:0755-26936388
咨询电话:0755-26936207
13、代销机构: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杜颖灏
14、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15、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 010-66268532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五)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法定代表人:朱崇利
总经理:高清海
成立日期:2003年5 月 8 日
电话:021-50372168
传真:021-50372197
联系人: 沈斌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法定代表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021-51150391
传真:86-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 王道富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32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12楼
法定代表人:吴港平
联系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联系人:许康纬
经办注册会计师:牟磊 陈玲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基金投资有风险,请谨慎选择!
ipv6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版权所有 © 2003-2008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 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邮政编码:2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