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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先行策略基金调整赎回费部分归入基金资产比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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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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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4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对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部分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比例的最新要求,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泰信先行策略基金”赎回费部分归入基金资产的比例由原赎回费总额的10%统一调整为赎回费总额的25%。 本公告仅是本公司旗下“泰信先行策略基金”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最新说明,其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本公司旗下另一只基金“泰信天天收益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均为零,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投资者欲进一步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03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的《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04年5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公告文件,亦可到本公司的网站(www.ftfund.com)查询。 凡是本公司尚未设立基金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投资者,请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4566),或登录本公司的网站(www.ftfund.com)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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