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先行策略基金调整组合投资基本范围的公告
2005-01-11
 

    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组合投资基本范围的公告

    依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组合投资的基本范围将进行适当的调整。
本基金合同有关组合投资的原约定如下: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组合投资的基本范围为:股票资产30%-75%,债券资产20%-65%,现金资产不低于5%。其中,股票投资的重点为由本基金先行策略选股系统挑选出的,兼具价值成长特征和价值回归潜能的股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上限可以提高到95%。"
    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内容修改为: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组合投资的基本范围为:股票资产30%-95%,债券资产0%-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其中,股票投资的重点为由本基金先行策略选股系统挑选出的,兼具价值成长特征和价值回归潜能的股票。"
上述修改内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56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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