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布控“五一”期间房价监管
证券时报 2011-04-26
 
    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通知指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价格行为和商品房明码标价落实情况的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要严肃查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各项要求,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及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价格欺诈等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价格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法行为,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的高压态势;密切关注媒体反映,对于提前高调发布涨价消息,涉嫌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相互串通、采取默契一致方式协同涨价的行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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