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检查北京商品房明码标价
证券时报 2011-05-06
 

    记者昨日从发改委获悉,继“一房一价”规定于5月1日正式实施后,国家发改委会同北京市发改委组成10个检查组,对北京市3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公布了11个存在问题的楼盘名单,对拒不标价的楼盘,每套房将处以5000元罚款。

    经查,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总体比较规范,大部分楼盘已于5月1日起,在交易场所放置了明码标价公示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基本做到了“一套一标”,并按规定标示了套内建筑面积及单价、优惠折扣、容积率等相关内容。但也存在少数楼盘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一次性公开所有预售房源、未如实标示优惠折扣、未如实标示已售房源价格、未标商品房价格相关因素等问题。国家发改委已经责成北京市发改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处罚,并持续跟踪相关企业整改情况,确保规定落实到位。

    检查发现存在以上五种问题的楼盘共有11个,其中不乏中海地产、中信地产、保利地产、中铁集团、绿地集团等知名房企的项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拒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套房将罚款5000元。

    国家发改委强调,此次公布检查发现的问题,是为了依法惩戒违法经营者,提醒告诫所有商品房经营者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不仅要制作价格公示牌或价格手册,还要放置在醒目位置,主动提供给消费者查阅;不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布所有批准销售的房源,还要明确标示每套住房套内面积、销售单价和每套住房销售总价;不仅要公示销售价格,还要公示相关因素。

    国家发改委要求,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近期集中人力和时间,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对辖区内重点商品房项目开展检查,严肃查处经营者销售商品房不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执行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国家发改委还表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商品房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发现商品房销售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浪官方微博

 
 
 
基金投资有风险,请谨慎选择!
ipv6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版权所有 © 2003-2008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 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邮政编码:2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