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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商业银行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交易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交易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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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比较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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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