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远离洗钱活动坚决抵制恐怖融资
2015-10-28

自觉远离洗钱活动坚决抵制恐怖融资

 

 2015年10月为大连市反洗钱与反恐融资集中宣传月。宣传主题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自觉远离洗钱活动;坚决抵制恐怖融资,营造安全和谐社会。”

  洗钱和恐怖融资的定义

  (一)什么是洗钱?

  洗钱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犯罪行为。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移资金等。

  洗钱就是给“黑钱”披上“合法”的外衣。

  (二)什么是恐怖融资?

  恐怖融资是指有下列行为:

  1.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2.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

  3.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4.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根据《联合国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规定,恐怖融资是一种犯罪行为,并且是国际法上的犯罪行为,任何国家均有义务对其进行打击。

  (三)哪些犯罪与洗钱密切有关?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了与“洗钱”有关的七类严重的“上游犯罪”,分别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在我国,清洗这七类上游犯罪的“黑钱”,要按洗钱罪论处,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洗钱行为将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九条或其他条款论处。上述这七种犯罪所得都是“黑钱”。

来源:房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