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钱庄产业链:一些外贸公司充当关键角色
随着一系列特大案件的破获,公安机关对地下钱庄的严打,也正在向更大范围的跨境合作展开。
8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澳门金融管理局签署了《关于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谅解备忘录》。3天后,澳门警方一举抓获了新口岸区17名涉嫌使用改装银联机非法套现获利的疑犯。
一位银行业人士说,这种绕过银联监控在境外套现的运作,需要澳门和大陆安装了银联机的商家两边联手,让银联以为是在境内的消费,实际上,这些钱已经在境外完成了兑换。而澳门警方此次破获的案件,仅是澳门类似手段作案的冰山一角。
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秘书长严立新对说,当前,洗钱的手段越来越多样、复杂和隐蔽,但与此同时,反洗钱机制也在不断进化更新。
中国在2007年加入反洗钱国际组织金融特别行动组(FATF)组织,目前已经按照反洗钱国际标准建立起了反洗钱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了以客户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可疑交易报告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这些反洗钱机制已在中国的金融机构普遍适用,并帮助破获诸如上述金华特大地下钱庄的案件,同时,也推动建立起从“黑金”源头遏制洗钱的体系。
其中一个重要源头即为腐败资金,腐败分子的洗钱行为也对国家金融安全造成较大风险。不过,严立新表示,在运用反洗钱制度机制防治腐败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法律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性、防治腐败针对性不强。
运用反洗钱制度防治腐败,FATF要求各国遵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将腐败列为洗钱上游犯罪,已经扫清了反洗钱制度反腐的立法障碍,同时,FATF也明确提出专门强化对政治公众人物的反洗钱审查和监测制度等,专门研究腐败洗钱类型。
严立新指出,反洗钱机制应与有关反腐败和反洗钱立法、财产申报及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等有机衔接,全面构建起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法律制度“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