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安籍90后女子王某在陕西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时,以许诺支付高利息为由向社会非法吸收存款96万元,后被西安警方上网通缉。5月9日,王某在榆林火车站乘坐火车时被延安铁路公安处榆林站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5月9日下午3时许,榆林站派出所民警从日常工作中获得一条重要线索,被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上网通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王某将在榆林火车站乘坐火车去西安。民警得知这一重要线索后,将王某的个人信息和体貌特征向抓捕民警进行了详细说明。
当日下午3时20分,王某出现在榆林火车站进站口,经过确认核实后,民警当场将其抓获。经查,王某1990年出生,系西安市长安区人。2013年在陕西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在此期间,根据公司需要,以许诺支付高利息为由,先后向社会上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96万元,后来因为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老板被抓。王某担心自己受到牵连,就东躲西藏。
“本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2年多了,应该和自己没有关系了,没想到还是被牵连进来了。”王某说,她当时涉世不深,又不懂法律,以为自己从事的是合法的工作,但没想到却触犯了法律受到了牵连。
目前,王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榆林站派出所移交至西安市公安局进一步处理。
来源:华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