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贿选事件,彰显反腐任重道远
2016-09-20

今日在网络上阅读了辽宁贿选案,一批厅级官员、企业家、人大代表也卷入此案当中,后续余震不断。国家领导人张德江在发表重要讲话中也是首次对辽宁贿选案“定性”,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触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和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底线”。

  数据可以证明原因,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的辽宁代表一共才102名,这一次就失效了45名,占到全省总数的44.1%,可想而知案件的重大和特殊。然而,在当前反腐大潮中发生此事件只能说是还有个别党员干部为官不廉,思想腐败堕落,存在侥幸心理。这些党内“蛀虫” 代表不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风清气正的党员干部队伍,在当前全国健康的大环境里他们将无法生存下去。反思拉票贿选案,我们得出深刻的警示:党纪国法是高压线、警戒线,任何人都不得触犯。每一个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我们应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刻汲取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全党同志和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来源:张家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