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20年成就之法律制度建设
制度优势构筑基金业发展基石
从法制建设看,公募基金行业建立了较为先进和完善的监督管理法规体系。1997年国务院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3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与此相配套的公募基金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有210多项,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对公募基金投资运作、销售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细化规定,确立了风险自担的产品设计和销售规范、强制托管制度、每日估值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以及严格的监管执法体制,推动公募基金成为投资者保护更为充分的行业。
经过20年的发展,中国公募基金行业已形成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辅以各环节部门规章的较为完善的监管法规体系。在基金管理层面,坚持强制托管制度、每日估值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公平交易制度;在市场层面,坚持受托理财契约精神,初步形成投资者风险自担的理念和受托人文化;在监管层面,坚持严格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鼓励多元竞争,推动行业人才、管理、文化建设,鼓励行业创新发展。在法律法规制度“保驾护航”下,公募基金已成为资本市场的中坚力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在统一监管时代下,公募基金业的制度优势将进一步体现,与时俱进的法律法规建设将为行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制度“活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