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2003-12-29
 

  重要提示
  1、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47号文批准。
  2、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自2003年12月30日起至2004年2月6日止,通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网点(上海、北京理财中心)和公司网站(www.ftfund.com)、中国银行的代销网点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非限量公开发售。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官证、文职证、军官离休证等的中国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5、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基金发行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在本公司的直销网点(上海、北京理财中心)和公司网站、中国银行的代销网点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办理,一次性完成。基金成立后,本公司将为所有投资者寄送基金账户卡。
  6、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7、代销网点和网上交易投资者每个基金账户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金额每次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直销网点(上海、北京理财中心)每个基金账户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金额每次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单位,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8、本基金发行期内发生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不能在基金资产中列支,但信息披露费用可以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9、本基金在基金成立后将按基金净资产的0.25%计提基金销售服务费,该费用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该笔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10、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上海、北京理财中心,本公司网站)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由本公司和本公司委托的其他机构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成立后到原认购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1、本公告仅对″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3年12月27日的《证券时报》、2003年12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2003年12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中国银行网站(www.bank-of-china.com)、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直销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566)及直销专线电话(上海:021-50372149;北京:010-66215978)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4、如遇突发事件,本公司将对以上设立募集期的安排做适当调整。
  
  基金发起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
  注册登记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单位面值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发行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六)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直销: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北京理财中心以及公司网站:
  1、上海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50372149
  传真:021-50372269
  联系人:沈斌
  2、北京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成街(金融街)4号306室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10-66215978
  传真:010-66215968
  联系人:张磊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本渠道目前仅限上海地区个人投资者)
  咨询电话:021-38784566
  交易网址:www.ftfund.com
  代销:
  1、中国银行。在以下453个城市的中国银行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认购、申购业务:
  北京、福州、福清、宁德、莆田、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平、石狮、龙海、武夷山、长乐、福安、福鼎、晋江、南平、漳平、建瓯、邵武、广州、佛山、江门、东莞、惠州、汕头、中山、珠海、潮州、河源、揭阳、茂名、梅州、清远、汕尾、韶关、阳江、湛江、云浮、肇庆、、南宁、桂林、北海、玉林、柳州、梧州、贵港、百色、河池、防城港、钦州、凭祥、贺州、北流、东兴、宜州、石家庄、秦皇岛、张家口、唐山、保定、邯郸、承德、沧州、邢台、廊坊、衡水、武汉、鄂州、黄冈、黄石、荆门、荆州、三峡、十堰、咸宁、襄樊、孝感、天门、仙桃、潜江、恩施、随州、宜昌、宜都、当阳、麻城、武穴、枣阳、老河口、大冶、钟祥、沙市、洪湖、石首、丹江口、赤壁、蒲圻、汉川、应城、老陆、广水、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益阳、永州、常德、郴州、娄底、怀化、吉首、张家界、浏阳、醴陵、南京、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淮安、盐城、宿迁、连云港、徐州、锡山、宜兴、江阴、武进、溧阳、金坛、丹阳、高邮、东台、大丰、靖江、仪征、如皋、通州、句容、扬中、姜堰、邳州、新沂、海门、启东、兴化、江都、秦兴、淮阴、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阜新、锦州、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海城、东港、凤城、开原、凌源宁波、奉化、余姚、慈溪、苏州、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吴县、上海、深圳、杭州、温州、绍兴、嘉兴、金华、湖州、衢州、丽水、舟山、台州、临安、建德、富阳、瑞安、乐清、海宁、平湖、桐乡、诸暨、上虞、嵊州、兰溪、义乌、东阳、永康、江山、临海、温岭、龙泉、萧山、厦门、天津、合肥、蚌埠、芜湖、淮北、安庆、池州、宿州、淮南、滁州、黄山、铜陵、阜阳、宣城、宁国、毫州、马鞍山、六安、巢湖、贵阳、都钧、六盘水、安顺、遵义、铜仁、兴义、毕节、凯里、海口、琼海、文昌、儋州、琼山、东方、三亚、万宁、哈尔滨、大庆、牡丹江、佳木斯、齐齐哈尔、伊春、绥化、鹤岗、双鸭山、大兴安岭、七台河、鸡西、黑河、绥芬河、双城、阿城、尚志、五常、长春、四平、白山、辽源、吉林、延吉、白城、榆树、九台、德惠、松原、通化、大安、敦化、珲春、图门、龙井、公主领、梅河口、集安、蛟河、银川、吴忠、石嘴山、青铜峡、西安、咸阳、兴平、榆林、宝鸡、渭南、华阴、韩城、延安、安康、商洛、铜川、汉中、乌鲁木齐、石河子、昌吉、克拉玛依、伊宁、博乐、库尔勒、塔城、吐鲁番、哈密、喀什、阿克苏、阿勒泰、阿图什、和田、南昌、景德镇、乐平、九江、德安、宜春、樟树、高安、吉安、井冈山、萍乡、赣州、南康、瑞金、上饶、玉山、德兴、抚州、鹰潭、贵溪、新余、昆明、楚雄、曲靖、宣威、保山、景洪、思茅、潞西、瑞丽、畹町、玉溪、大理、临沧、昭通、个旧、开远、丽江、成都、达州、绵阳、德阳、乐山、西昌、泸州、内江、南充、攀枝花、遂宁、宜宾、自贡、郑州、许昌、鹤壁、驻马店、三门峡、新乡、安阳、平顶山、济源、洛阳、周口、焦作、开封、漯河、商丘、南阳、信阳、濮阳、呼和浩特、包头、乌海、临河、鄂尔多斯、巴彦浩特、二连浩特、锡林浩特、赤峰、乌兰浩特、满洲里、海拉尔、集宁、通辽、青岛、烟台、泰安、滨州、荷泽、威海、日照、东营、淄博、潍坊、莱芜、临沂、聊城、德州、枣庄、济宁、太原、大同、运城、长治、晋中、阳泉、朔州、晋城、临汾、忻州、离石、西宁、格尔木、兰州、天水、酒泉、敦煌、玉门、武威、临夏、张掖、平凉、金昌、嘉峪关、西峰、白银、拉萨、济南、沈阳、重庆。
  以上代销城市的联系方式: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或当地网点电话。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点?
  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8个主要城市的160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点:
  在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9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4、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点?
  在以下22个省、市,69个主要城市的12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郴州、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昆明。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点:
  在以下63个主要城市133家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南海、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详情请咨询广
  广发证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0-87555888-875、895。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点?
  在以下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7、天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点:
  在以下32个主要城市天同证券有限公司的76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认购、申购业务:烟台、龙口、蓬莱、招远、威海、潍坊、济南、淄博、青岛、胶南、上海、厦门、深圳、广州、聊城、泰安、新泰、济宁、邹城、菏泽、枣庄、莱芜、东营、临沂、日照、天津、北京、福州、武汉、沈阳、大连、吉林
  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点:
  兴业证券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顺德、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其他代销机构
  在发行期内新增加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上述销售网点及联系方式(除已经提供外)详见各销售机构在地方媒体刊登的公告。
  (七)发行时间
  本基金发行时间为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本公司直销网点和公司网站周六、日不休息,其他销售网点周六、日休息,元旦假日和春节假日期间所有销售网点休息)。
  (八)募集期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自2003年12月30日起,本基金开始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至2004年2月6日止,若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即基金净认购金额超过2亿元且认购基金的投资者超过100人,下同),本基金将宣布成立;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本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九)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费为零。
  认购资金在基金发行期截止日前形成的利息(起息日为确认申请后的第二日,按同业存款利率计算,其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认购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基金单位面值
  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净认购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基金单位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例:认购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基金单位面值
  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净认购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基金单位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例:某投资者在基金发行期截止日前20天(假设申请当日为星期五,起息日为T+2个工作日,周六、周日为非工作日,故周一为确认申请日,周二为起息日,实际享受利息为16天),投资10,000元认购泰信天天收益基金。基金依法成立时,该投资者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0元×0=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元-0元=10,000元
  认购份数=10,000元/(1.00元/份)=10,000份
  利息折成的份额=(10,000元×16天×1.62%/360天)/(1.00元/份)=7.2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泰信天天收益基金,可得到10007.2份基金单位。二、发行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次基金的发行,在发行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期发售。
  (二)本公司直销网点(上海、北京理财中心)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三)在中国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各代销网点可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5000元人民币以上的认购申请。追加认购金额每次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本公司网站可接受个人投资者(目前仅限于上海地区)单笔认购金额在5000元人民币以上的认购申请。追加认购金额每次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
  (四)直销基金账户可以在所有直销网点进行通买通卖。
  (五)发行期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其中个人投资者重复认购基金时,可以在其开户的原网点认购,也可以在该网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任一中国银行开办代销业务的网点办理重复认购;机构投资者需在其首次办理开户和认购的销售网点办理重复认购。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到当地中国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各代销网点以及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办理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5000元。认购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也可到本公司直销网点(上海、北京理财中心)认购。
  (一)中国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认购时间为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中午不休息,元旦假日和春节假日期间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银行储蓄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官证、文职证、军官离休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本人中国银行储蓄卡;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没有中国银行储蓄卡的投资者请提前办理。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个人投资者的认购金额起点为5000元。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二)在国泰君安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国泰君安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尚未开立资金帐户,投资者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及复印件;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投资者到营业网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4)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国泰君安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三)在海通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资金账户卡;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 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四)在华夏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华夏证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尚未开立资金帐户,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本人资金账户卡;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客户办妥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华夏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广发证券同一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广发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广发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广发证券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广发证券认购需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并提交以下资料: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广发证券资金账户卡;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凭证。(适用于已开立广发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3、注意事项:
  (1)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和基金账户开户。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六)在招商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或网站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招商证券的营业部开立招商证券牛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尚未开立招商证券牛卡,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及复印件;
  本人招商证券牛卡;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3)个人投资者如通过招商证券牛网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交易密码进行。
  (七)在天同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或网站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帐户的开立(已开立资金帐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帐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帐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帐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八)在兴业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兴业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开户申请表;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办理基金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兴业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九)欲在本公司直销网点(上海、北京理财中心)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金额需在50万元以上)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认购时间为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中午不休息,元旦假日和春节假日期间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账户一: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654-8180-11159528024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290003791
  账户二: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2029190258039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290020294
  账户三: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49230004000338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3290028025
  账户四: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190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290061008
  账户五: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44619-0421000109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5290002211
   2 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
  ③投资者任一储蓄帐户凭证原件
  (十)、通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本渠道目前仅限上海地区个人投资者)认购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认购时间为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周六、周日不休息,元旦假日和春节假日期间休息),24小时服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持有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ChinaPay 会员卡的投资者可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根据提示进行开户;
  (2)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立即进行网上自助认购。
  (3)请同时参照本公司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上的《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业务
  (4)网上交易咨询电话:021-38784566。
  3、注意事项:
  (1)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8008203816。
  (2)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和银行规定收取的转账费用,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中国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指定基金代销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5000元,如果机构认购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网点(上海、北京理财中心)办理。
  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上午9:00-下午16:00(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本公司直销网点周六、日不休息,其他销售网点周六、日休息,元旦假日和春节假日期间所有销售网点休息)。
  (一)本公司直销网点
  1、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
  上海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 50372149
  传真:021- 50372269
  联系人:沈斌
  北京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成街(金融街)4号306室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10-66215978
  传真:010-66215968
  联系人:张磊
  2、开户及认购的时间:认购时间为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中午不休息,元旦假日和春节假日期间休息)。
  3、开户及认购程序
  (1)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账户一: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654-8180-11159528024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290003791
  账户二: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2029190258039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290020294
  账户三: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49230004000338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3290028025
  账户四: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190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290061008
  账户五: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44619-0421000109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5290002211
  (2)到网点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印鉴卡一式三份;
  ④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⑤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⑥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④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注意事项:
  (1)若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在发行期截止日下午4:3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机构投资者无效认购的资金将于基金成立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帐户。
  (二)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认购时间为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中午不休息,元旦假日和春节假日期间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证券业务授权书;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在国泰君安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国泰君安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尚未开立资金账户,投资者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网点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①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投资者到营业网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①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国泰君安证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四)在海通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①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 ;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加盖机构公章 。
  (2) 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 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加盖机构公章 ;
  ③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开户授权委托书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加盖机构公章 ;
  ⑥海通证券资金账户卡。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 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 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五)在华夏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华夏证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尚未开立资金账户,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①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⑤ 填写开户合同书。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④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交易磁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① 客户办妥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② 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华夏证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
  机构投资者由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5)营业部资金账户卡,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
  3、提出认购申请,存入足额认购资金机构投资者在广发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广发证券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5)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凭证。(适用于已开立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投资者还可通过柜台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4、注意事项
  (1)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和基金账户开户。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七)在招商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招商证券的营业部开立招商证券牛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尚未开立招商证券牛卡,客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①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⑤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 招商证券牛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 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 招商证券牛卡。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的说明为准。
  (八)在天同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8)开户合同书(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要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机构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或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九)在兴业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的说明为准。
  五、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如果通过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托管银行办理有关业务,该托管银行须提供在中国大陆的营业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以及托管协议复印件,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以及相关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并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3)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5)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
  (7)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并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和资金划拨等事项参照境内机构投资者办理。
  六、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形成的利息(起息日为确认申请后的第二日,按同业存款利率计算,其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在本基金成立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行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七、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基金发行期结束之后,由中国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基金符合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成立公告。若基金不符合成立条件,基金发行期将延长至三个月。若三个月内基金符合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成立公告。若三个月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本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八、本次发行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发起人
  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法定代表人:朱崇利
  总经理:高清海
  成立日期:2003年 5 月 8 日
  电话:(021)50372168
  传真:(021)50372269
  联系人:王惠玲
  (二)基金管理人
  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法定代表人:朱崇利
  总经理:高清海
  成立日期:2003年 5月8日
  电话:(021)50372168
  传真:(021)50372269
  联系人: 王惠玲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成立日期:1912年2月5日
  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忻如国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法定代表人:朱崇利
  总经理:高清海
  成立日期:2003年5 月 8 日
  电话:021-50372168
  传真:021-50372269
  联系人:王惠玲
  2、代销机构:中国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成立日期:1912年2月5日
  电话:010-66594916
  传真:010-66594946
  联系人:张导
  3、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韩星宇
  4、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李莹莹
  5、代销机构: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6621
  联系人:权唐
  6、代销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
  法定代表人:陈云贤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7、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167
  传真:0755-82943227
  联系人:钟俊杰
  8、代销机构:天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180号五层
  法定代表人:段虎
  电话:0531-5689690
  传真:0531-5689900
  联系人:罗海涛
  9、代销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 0591-7541467
  传真: 0591-7546058
  联系人:潘峰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五)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法定代表人:朱崇利
  总经理:高清海  
  成立日期:2003年5 月 8 日
  电话:021-50372168
  传真:021-50372269
  联系人: 王惠玲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东环南路2号招商局大厦1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2801-2810室
  负责人:张德荣
  联系电话:021-50372668  021-50372212  
  传真:021-5037267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32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12楼
  法定代表人:KENT WATSON
  联系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联系人:许康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笑 陈玲

 
 
 
基金投资有风险,请谨慎选择!
ipv6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版权所有 © 2003-2008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 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邮政编码:2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