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