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开立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认购泰信开放式基金。在发行期内,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对公业务休息)。
个人投资者业务流程:
1、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储蓄卡、借记卡或信用卡原件及复印件;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销售机构指定的其它法律文件。
2、提出认/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申购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银行盖章的资金划付凭证复印件(直销客户须提供); 个人投资者本人身份证件; 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提出赎回申请 个人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提出基金赎回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 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业务流程:
1、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帐户和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经办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的《印鉴卡》三张; 填写基金《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签字;
2、提出认/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申购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员发生变更时提供); 经办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填写《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缴款。
3、提出赎回申请 机构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提出基金赎回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机构投资者经办人身份证件;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员发生变更时提供)。
销售机构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