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比例: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所指的中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3年(含)或距行权日剩余期限不超过3年(含)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人民币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20% |